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

績優文化志工開始申請

文化部辦理
「第21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
受理推薦須知

一、   依據:
「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   獎勵對象及條件:
(一)    文化志工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個人,連續3年以上,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,500小時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有具體績效者。
(二)    文化志工團隊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,訂有組織規定,至少成立3,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運作良好,並有定期、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者。
三、   獎項類別及名額:
(一)    個人獎項:1.金質獎10名。
          2.銀質獎20名。
          3.銅質獎50名。
          4.特殊貢獻獎:不限名額。
(二)    團體獎項:團隊獎5名。
四、   推薦方式:
文化志工或文化志工團隊如符前開規定,由所屬之運用單位,填具推薦書表,辦理推薦作業。
五、   受理推薦日期:
自即日起至103718日(星期五)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
六、   評審作業:規劃辦理初審、複審、實地面訪、決審會議。
七、   收件方式:
(一)    本案委託收件單位: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。
(二)    請以掛號郵寄,並於信封註明:文化部「第21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執行小組收。
(三)    郵寄地址:10652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986樓。
八、   本活動洽詢聯絡窗口: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黃昭霖小姐
       話:(02)2778-1202分機22


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
展覽企劃組 莊香蘭
23431100
1117
0921101805

附件3:文化部來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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