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正紀念堂遊客參觀須知
民國102年10月2日正綜字第1022006327號函訂定
一、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(以下簡稱本處)為維護遊客參觀品質與安全,並提供安靜舒適的參觀環境, 特訂定本須知。
二、中正紀念堂每日開放時間為上午9時起至下午6時止; 非於開放時間進入者,應主動出示識別證件或辦理登記。
三、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宣布停止上班、本處機電保養及農曆春節(除 夕、初一),暫停開放參觀;另參觀區域如遇布卸展、整修、 施工或重大特殊事故造成影響時, 本處得視需要公告停止開放部分區域。
四、遊客進入堂內應遵循本須知規範,並配合服務人員之指示。 如有違反下列事項者,本處得予以勸導、制止、拒絶入館或離館:
(一)本場所全面禁菸;嚴禁攜帶各類違禁、危險物品及寵物( 導盲犬除外)、大型玩具、穿著輪鞋(溜冰鞋)或使用滑板、牽騎腳 踏車及孩童三輪車等。
(二)請勿高聲喧嘩,或有其他滋擾影響遊客參觀之作為,如追逐嬉戲、 倒臥座椅、隨地而坐、脫鞋及丟棄垃圾、 雜物或其他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等。
(三)除一樓大廳之南北側公共服務區域及本處業務需求外, 其餘一樓至四樓,全區嚴禁飲食及嚼食口香糖、檳榔; 遊客如需用餐請至指定餐飲區。
(四)進入各展場及中正演藝廳內,非經同意禁止攝、錄影像; 展覽除特別標示者,嚴禁觸摸展品。
(五)團體導覽者不得使用擴音設備,並嚴禁以傘具、 導遊旗桿等碰觸展品。
五、遊客參觀時應妥善使用堂內各項設施,如因不當使用或隨意攀爬、 惡意破壞致損壞時,應負擔修繕費用或照價賠償。
六、入堂參觀、搭乘電梯、購票排隊等,請禮讓老弱婦孺及身障者。
七、遊客如有發燒或類似感冒症狀時,建議於護理站休息、 戴上口罩作好自我衛生管理。
八、本須知若有未盡事宜,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
展覽企劃組 莊香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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