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辦理
「第21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」
受理推薦須知
一、 依據:
「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 獎勵對象及條件:
(一) 文化志工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個人,連續3年以上, 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,500小時以上, 經運用單位考核有具體績效者。
(二) 文化志工團隊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,訂有組織規定,至少成立3年 ,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運作良好,並有定期、 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者。
三、 獎項類別及名額:
(一) 個人獎項:1.金質獎10名。
2.銀質獎20名。
3.銅質獎50名。
4.特殊貢獻獎:不限名額。
(二) 團體獎項:團隊獎5名。
四、 推薦方式:
文化志工或文化志工團隊如符前開規定,由所屬之運用單位, 填具推薦書表,辦理推薦作業。
五、 受理推薦日期:
自即日起至103年7月18日(星期五)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
六、 評審作業:規劃辦理初審、複審、實地面訪、決審會議。
七、 收件方式:
(一) 本案委託收件單位: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。
(二) 請以掛號郵寄,並於信封註明:文化部「第21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 表揚獎勵活動」執行小組收。
(三) 郵寄地址:10652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98號6樓。
八、 本活動洽詢聯絡窗口: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黃昭霖小姐
電 話:(02)2778-1202分機22
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
展覽企劃組 莊香蘭
23431100轉1117
0921101805
展覽企劃組 莊香蘭
23431100轉1117
0921101805
附件1:《績優文化志工個人》推薦表
附件2:《績優文化志工團隊》推薦表
附件3:文化部來函
附件4: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
附件5:受理推薦須知